万宁市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师资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幼师17名、保育员16名、后勤人员2名、共35名。具体是:龙滚镇中心幼儿园幼师1名、保育员2名,万城镇中心幼儿园保育员1名,兴隆中心幼儿园幼师8名、保育员11名、后勤人员(保安)1名,兴隆幼儿园幼师2名,长丰镇长安幼儿园幼师2名、保育员1名,和乐镇英豪幼儿园幼师1名、后勤人员(保安)1名,和乐镇联丰幼儿园幼师1名,礼纪镇新梅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师1名、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幼师。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2、中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
(二)保育员和后勤人员。
1、思想政治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处于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
3、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7日至29日。
(二)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验、政审、择优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在万宁市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幼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四)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并在当天将成绩张榜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设置和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录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拟录用人选无异议的作为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缺岗人选依次从合格人选中递补。
六、聘用人员性质和管理
聘用人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与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编外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核拨,参照《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时工作人员的意见》(万人社〔2014〕167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外校园保安人员的工资,工资标准具体是:
(一)编外幼师基本工资:2278.8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编外保育员、厨工、保洁员及保安基本工资:1885.91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以上编外人员工资变动随当年社保缴款提升而浮动。
本公告咨询请联系市教育局人事档案股,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2229120。
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幼师17名、保育员16名、后勤人员2名、共35名。具体是:龙滚镇中心幼儿园幼师1名、保育员2名,万城镇中心幼儿园保育员1名,兴隆中心幼儿园幼师8名、保育员11名、后勤人员(保安)1名,兴隆幼儿园幼师2名,长丰镇长安幼儿园幼师2名、保育员1名,和乐镇英豪幼儿园幼师1名、后勤人员(保安)1名,和乐镇联丰幼儿园幼师1名,礼纪镇新梅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师1名、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幼师。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2、中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
(二)保育员和后勤人员。
1、思想政治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处于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
3、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7日至29日。
(二)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验、政审、择优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在万宁市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幼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四)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并在当天将成绩张榜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设置和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录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拟录用人选无异议的作为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缺岗人选依次从合格人选中递补。
六、聘用人员性质和管理
聘用人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与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编外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核拨,参照《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时工作人员的意见》(万人社〔2014〕167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外校园保安人员的工资,工资标准具体是:
(一)编外幼师基本工资:2278.8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编外保育员、厨工、保洁员及保安基本工资:1885.91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以上编外人员工资变动随当年社保缴款提升而浮动。
本公告咨询请联系市教育局人事档案股,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2229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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