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保障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秋季顺利开学,我县决定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举行校园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4月30日至5月7日分别在屯昌县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5月15-16日。
2.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
3.报名材料:
(1)《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获奖证书等。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联系方式:冯老师:13976915661(屯昌县教育局)、朱老师:18936033026(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宋老师:13976070111(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其提交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应聘者,确定为考试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为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笔试地点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办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由招聘办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离职和调动申请。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五、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聘用人员如2019年8月31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898-67819116,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六、本工作方案及不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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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4月30日至5月7日分别在屯昌县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5月15-16日。
2.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
3.报名材料:
(1)《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获奖证书等。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联系方式:冯老师:13976915661(屯昌县教育局)、朱老师:18936033026(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宋老师:13976070111(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其提交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应聘者,确定为考试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为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笔试地点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办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由招聘办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离职和调动申请。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五、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聘用人员如2019年8月31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898-67819116,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六、本工作方案及不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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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师招聘考试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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