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省技师学院面向全球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人工智能专业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云计算专业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nsjsxyzp@126.com。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名佐证材料汇总文档(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和必要的获奖证书等扫描成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发到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3.咨询电话0898-65907006、65909806。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三)组织考核
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通知。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包括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1项不合格均不能聘用。面试成绩以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成绩占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 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 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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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一)人工智能专业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云计算专业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nsjsxyzp@126.com。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名佐证材料汇总文档(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和必要的获奖证书等扫描成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发到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3.咨询电话0898-65907006、65909806。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三)组织考核
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通知。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包括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1项不合格均不能聘用。面试成绩以讲课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成绩占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 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 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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